民国十九年,国民政府颁布特令,宣布“自1月1日起,凡侨居中国之外国人民,现时享有领事裁判权者,应一律遵守中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依法颁布之法令规章。”该段文告颁布于
1971年,苏联政府在关于五年计划的报告中说“商品货币关系在我国具有新的、社会主义的内容。当然,我们要批驳主张用市场调节作用取代国家集中计划的主导作用的各种错误观点。”这表明苏联政府试图
1921年《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法令》规定:(农民)在纳税后剩余的一切粮食、原料和饲料,可以全部由农民支配,可以用来交换工业品、手工业品和农产品。其实质是
“这是一种朴素的共产主义思想,与基督教的平均主义和中国本土的乌托邦思想都是相一致的。”能体现上述特点的历史文献是
伏尔泰说:“如果在英国仅允许有一种宗教,政府很可能会变得专横;如果只有两种宗教,人民就会互相割断对方的喉咙。”伏尔泰所要表达的观点主要是
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中规定,各种民事诉讼,即使是再小的事由,也由法庭处理;债务人如在规定的期限还不出债款,债权人可以将其出卖为奴或杀掉;死者的丧衣以三件为限,出丧时妇女不得无节制地嚎哭。上述这些规定说明当时在罗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