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有许多关于“法治”的名言,如《管子·明法解》“治国使众莫如法,禁淫止暴莫如刑。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现代社会的“法治”是指法律至上,法律对政府权力及对人民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政府与人民要共同尊重和遵守法律。下列各项中对上述两种“法治”的理解正确的是( )
1912年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其内容体现了 ①伏尔泰的政治理论②孟德斯鸠的政治理论 ③卢梭的政治理论④狄德罗的政治理论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一项修正条文规定:“凡曾经统治过法国的家族不得当选为共和国总统”。这一修正条文的意义在于
1941年5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施政纲领》规定,在边区的民意机关和政府中,共产党员、非党左派进步分子、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在政权工作中,要不断健全民主制度,党员必须与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倾听他们的意见,遇事共同商量,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办。根据“三三制原则”成立根据地政权属于
民主一直是人类为之奋斗的崇高理想。纵观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进程,我们可以体会到 ①民主化的进程是反对专制、争取权利的斗争历程 ②不同国情决定了各国人民建立和完善民主政治的道路不同 ③民主力量与封建专制势力的斗争是长期的、曲折的 ④反对专制、争取民主始终是精英政治家的历史使命
近代西方国家机器的运行机制在不断演变。英国1882年制定的关于议会议事程序的“普遍法规”规定:议会开会的大部分时间应有政府成员参加。1887~1889年,英国政府参加议会会议的次数占全部议会次数的84.5%。美国在1885~1889年间,总统否决议案达324项。这些现象最能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