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学家耶林格认为,“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古代罗马之所以能以法律征服世界,主要是因为罗马法中蕴涵着如下观念
伏尔泰在《以英国人的口吻》中写道:“一个受人尊敬而富裕的国王,有无限的权力做好事,却无力为非作歹,……一边是贵族重臣,一边是城市代表,与国君共分立法之权”。这段材料所反映的政治体制是
下列关于明朝内阁与英国内阁相同点的比较,正确的是
《十二铜表法》的积极意义在于
“罗马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最为和平、最为持久的征服”,这段材料意在说明
布鲁图是罗马帝国时期伽太基城里的一个铁匠,他向贵族卡西借了20个金币,并立契约30天以后归还。但30天过去了,布鲁图并没有能力还钱,贵族卡西因此告上法庭,要求布鲁图作他的奴隶。法官同意了卡西的要求。法官之所以这样判决主要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