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间,七年级(1)班同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题,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王平在本次活动中因保管不善,弄丢了许多成果资料,补起来很是费劲,面对开学后同学的声声埋怨和批评,他十分沮丧和自责,发誓“以后再也不参加集体活动了”。某次拔河比赛中,王平及其他未参加比赛的同学没有组织好拉拉队喊口号,结果导致参赛的同学步调不一致,最终输掉比赛。(1)你认为王平“以后再也不参加集体活动了”的想法对吗?请说明理由。(2)关爱集体,是每一个人的责任。作为中学生,我们应该怎么做?
民之所望,政府施政所向。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2014年“两会”前夕,两位网民在网上热议自己最期盼的话题。 小向葵:附近的幼儿园都爆满了,我家孩子还没着落,怎么办?(2月l8日8:45) 一米阳光:有了异地高考的政策,儿子不必回老家考了,真高兴!但愿政府能出台更多的好政策。(2月18日9:15) 材料二: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深化改革,要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除了向媒体反映外,公民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表达民意? (2)两位网民共同关注的是我国公民的哪项权利?从孩子成长的角度说说他们为什么会关注这项权利? (3)“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哪一根本原则? (4)结合材料,谈谈政府如何以实际行动回应网民的期盼?
情景一:初中生丁丁辍学了,第一次班主任前去家访,家长以各种理由搪塞和敷衍,终未能动员丁丁返校。第二次班主任和其他任课老师又到其家中动员,家长有点不耐烦,“你们又来干什么?我们孩子上不上学关你们什么事?”砰,门关上了…… 情景二:经过学校和老师等多方面的努力,丁丁终于回到学校读书了。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丁丁迷上了网络游戏,无心读书,上课时经常打瞌睡,作业基本不做,老师批评他,他就顶嘴说:“读书好坏是我的事,你管不着。我没有辍学已经算是尽到受教育的义务了。” (1)假如你是丁丁的老师,你会怎样劝说丁丁的家长让其重返校园? (2)丁丁的表现有哪些是不对的? (3)假如你是丁丁,你应该怎样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材料一:公民为了自身的发展,就要求国家、社会、学校、家庭提供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以保障自己能上学校接受教育。 材料二: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科学水平,力争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多做贡献。 材料三:小强升入初中以后,随着学习科目的增多,难度的加大,以及老师讲课方法的改变,再加上学习基础较差,他产生了厌学情绪,不想去上学了。 (1)从受教育的角度看,材料一、材料二分别说明了什么? (2)如果你是小强的好朋友,你会怎样劝说或者建议他呢?
香港特别行政区一部分人9月28日凌晨发起所谓“占领中环”非法集会,他们高呼口号、占领街道,导致交通堵塞、商店关门、学校停课、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香港经济民生。 对于占中事件,网友们纷纷表达着自己的观点: 网友忆江南:权利的行使必须要在法治之内,所谓的“占中”行动是违法的,已经不是在行使正常的表达自由,其后果是损害香港公共利益,破坏香港法治,影响香港社会未来的发展。 网友如风:香港是自由的社会,也是法治的社会。“占中”行为就是践踏着法律要民主、要自由,多么荒唐可笑。他们不仅扰乱市民生活,更破坏了法治精神,将法律践踏在脚下,港人的权益更令人担忧。 网友阳光伟岸:香港无天灾且获国家支持,真是一块福地,如今却遭遇人祸,很多学生法制观念淡薄,是非不分,被煽动上街,行为蛮横,实在是令人心痛! (1)网友忆江南说“权利的行使必须要在法治之内”,请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2)网友如风“践踏着法律要民主、要自由”,这警示我们要处理好怎样的关系?“将法律践踏在脚下,港人的权益更令人担忧”,试从法律在我们生活中作用的角度阐述理由。 (3)请运用所学知识,谈谈网友阳光伟岸的话带给青少年怎样的思考?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灯绿灯无关”。一条“中国式过马路”的微博在全社会产生强烈反响。 据统计,2012年1月至10月,我国平均每天2.6人死于闯红灯肇事,86人死于违反道路标志线肇事。2012年12月2日是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围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联合部署了相关活动。公安部门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民警走上街头,走进学校和社区,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结合材料回答下面问题: (l)“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是不珍惜什么权利的表现? (2)谈谈我们应怎样积极行使这项权利? (3)为促进全社会“告别‘中国式过马路’”,请你提几条合理化建议(从国家、执法人员、行人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