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曾把中国古代的某一机构比喻成“将留声机器所传之声,按字誊出的写字机器”。这一机构是( )
公元116年的一天,罗马街头。长期定居罗马的小亚细亚(罗马帝国的一部分)商人艾哈迈德遭到当地一群无赖的哄抢。艾哈迈德投诉法庭,法庭很快开庭审理了此案,无赖们受到严惩。这一事件表明当时的罗马法律:①重视对自由民私有财产的保护②注重维护帝国的社会稳定 ③程序严密 ④正处于罗马法制史的“公民法”阶段
罗马法规定,原告如有诈欺、胁迫等情事,被告如有可原宥(原宥,宽大处理)的错误,虽程式书中未列有抗辩,承审员也有权减免被告的责任。这表明罗马法
古雅典历史中记载:在雅典“公民……没有抛弃公务照管私务的自由。相反,他必须奋不顾身地为城邦的福祉而努力”。梭伦时期,曾制定一项特别法令,规定任何公民“当发生内争之时,不加入任何一方者,将失去公民权利”。这表明
雅典公职一般都规定任期,实行彻底的轮换制,并限制连任次数,这种做法的主要目的是
古希腊智者学派的出现被认为是人类自我意识的第一次觉醒,是西方人文精神的起源。这里的“觉醒”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