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42年起在罗马大法官中专门设立“外事裁判官”,审理涉外案件的原则,既不能套用罗马公民法,也不能完全依照异邦人本民族的法例,而是互相参照通融权衡,取得一些双方同意的解决方案,所以他们便称自己凭据的是万民通用之法,因此形成万民法的概念。由此可见,罗马万民法的特点是( )
“每一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其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其劳动及资本和任何其他人或其他阶级相竞争。”该思潮盛行于
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屈维廉在他的专著《1688—1689年的英国革命》一书中,特别强调奥兰治(即荷兰)的威廉入侵英国的重要性。它是“欧洲所有的新教各族人民共同汇合在一起来帮助拯救英国,并成为英国历史上的决定性的转折点”。“转折点”在此主要是指
英国为了打败日益发展的竞争对手荷兰,并力求保住开始建立的海上优势和争夺殖民地,曾三次挑起对荷兰的战争,并最终获胜,夺取了海上霸主地位,建立了海权——贸易——殖民地的帝国主义模式。英国对荷兰的胜利主要得益于当时英国
关于某一运动的历史影响,恩格斯评论道,“思维着的悟性成了衡量一切的唯一尺度……从今以后,迷信、偏私、特权和压迫,必将为永恒的真理,为永恒的正义,为基于自然的平等和不可剥夺的人权所排挤。”这一运动
某一时期,“世俗主义和个人主义反映在学术研究和教育中,……课程强调学习古典艺术和体育锻炼,目的是教育学生健康、快乐地生活,做一个合格的市民。”该时期的主流社会思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