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起,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实行宪法宣誓制度 ①彰显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显著的优越性 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③有利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 ④体现了我国民主政治不断发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