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是中国社会近代化进程中显著的里程碑。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节选)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但须提交参议院议决。[来实行责任内阁制,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1)据材料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实行何种政体形式?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该法律体现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哪些基本原则?
(2)据材料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临时大总统的权力作了哪些限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目的是什么?
(3)结合所学知识,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简要评价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