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当代历史学者讨论历史上“焚书”事件出现的时间,指出:根据《韩非子·和氏篇》记载,当局为了推行变法,下令“燔《诗》、《书》并修明法令”,以打击儒家的复古思想。当局还下令禁止任何人透过关系请托,更禁止游说求官的行为。我们如何理解史家讨论的主题( )。
“天津临时政府委员会”第213次会议记录显示,为履行一项条约,“联军司令官决定把拆除临时政府管辖区以外的芦台炮台及山海关等炮台的工程交给临时政府负责并由它承担经费”。这一条约是
太平天国运动中,一方面在《天朝田亩制度》提出“天下人”平分“天下田”;但也颁布法令:“贵贱宜分上下,制度必判尊卑。”这说明太平天国
有人称:北宋到明清,在“附庸风雅”的贵族文化之外,一种新文化形态在崛起——植根于熙熙攘攘的商业生活、人头攒动的瓦舍勾栏中的“新文化”。下列各项中,属于上述“新文化”范畴的是
清人戴震曾说过:“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对此理解最准确的是
徐光启《农政全书》中记载:“(明代)海上(松江府一带)官、民、军、灶,垦田几二百万亩;大半种棉,当不止百万亩。”由此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