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近代意义的“最惠国待遇”滥觞于17世纪的欧洲,是国与国之间在进出口贸易、税收、通航等方面互相给予优惠利益、提供必要的方便、享受某些特权等方面的一项制度。1860年英法通商条约的签订,使现代意义的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真正诞生,类似条约在欧洲各国流行,全球贸易额由此大幅上升。以下属于现代意义的“最惠国待遇”诞生的主要原因的是
魏源在《海国图志·大西洋英吉利国》中介绍“设有用兵和战之事,虽国王裁夺,亦必由巴厘满议允。国王行事有失,将承行之人交巴厘满议罚。”材料中的“巴厘满”是该国某一机构的音译词。这一机构是
“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这些条文应引自
近代法国产生了12部宪法,1789-1875年的近90年内,法国平均每7年更换一部宪法。这样频繁地更换宪法在各国中实属罕见,其内在的社会根源是
罗素称某场革命为“一切革命当中最温和又最成功的”,这句话应在一定程度上是
“两个魔鬼胜过一个圣人”是一句英国格言,典型地说明了宪政就是让两个魔鬼友好地相处并相互制约。这说明代议制的关键和核心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