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最高法院与低级法院之法官如忠于职守,得终身任职,于规定期间应受俸金,该项俸金于任期内不得减少。”作出这种规定的主要目的是( )
A.提高法官的专业水平 | B.确保司法独立 |
C.提高法官的地位 | D.提高法官执法的公正性 |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最高法院与低级法院之法官如忠于职守,得终身任职,于规定期间应受俸金,该项俸金于任期内不得减少。”作出这种规定的主要目的是( )
A.提高法官的专业水平 | B.确保司法独立 |
C.提高法官的地位 | D.提高法官执法的公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