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小说,完成文后各题。
背 叛
东方生
这座唯“物”主义的现代都市消遣着春日的滥情,慷慨地分泌出过剩精力,在城市上空浮躁成咸咸的冲动,用公牛发情的力道倾泻在想入非非的灯红酒绿中。高楼以雄性的霸道君临芳泽,马路以母性的温存承载风月。远山痴痴,近水脉脉。风儿煽情,花儿燃情,鸟儿动情,树儿矫情。
城市一隅,公园一角,一个装饰着时尚与名贵的年轻女子,以动物的姿势半蹲半跪半踞在一条毛色黑亮、体格健壮的狗前。纤纤素手轻揉它的毛发,眼神痴痴若星外的空洞渗出史前的幽怨。似自语,似倾诉,一如既往地重复着:“宝贝最乖,你是永远不会背叛我的。不是吗?”
狗听得似懂非懂但必须装懂。时而摆尾,时而竦身,时而溜舌,时而朝树巅饶舌的鸟儿嗥叫两声。这一切都被女主人解读为忠诚的誓言。她满意地笑了,牵着狗,踩着初上的华灯回去。狗儿明白,它又一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等待它的是丰盛的物质奖赏和明天了无新意的考验。
次日,她又牵着狗,步态轻盈地来到公园,准备重复那海枯石烂的古老传说。一不留神,狗儿不见了。她失魂落魄地找遍了公园的每个角落,问遍了公园里的所有生物,依然一无所获。树巅跌落晚霞的艳照,粉蝶跳起性感的断魂舞。一种似曾相识的恐惧如猛兽般啮噬着她的心。①她撕心裂肺地呼唤着,那声音,直如古墓响起的追魂声、索命咒。许久,她目光呆滞地颓坐于地,脸色苍白得像盖尸布。公园死寂,如世界末日。
她不知自己是如何回的家。躺在床上,思绪渐渐复活。最想忘记又最难忘记的往事,像夜半的门铃声,固执而尖锐地响起。这铃声,曾让她有过多少期待,多少失望,多少怨恨。每次听到他夜归的门铃声,她都会条件反射般地从床上弹起,衣冠不整地冲到楼下,慌不择路地穿过厅堂,手忙脚乱地打开大门。
遇到他之前,她是本市一家高档宠物医院里最漂亮、最有爱心的白衣天使,常以宠物的思维期待着心中的白马王子。那天,风度翩翩的他牵着翩翩风度的它翩然而至。从此,她迷上了风度翩翩,并把自己许给风度翩翩。当人们羡慕的眼光还没来得及固化,她发现风一般的男人是拴不住的,就如风中的铃声不可捉摸。他离开了这座城市,到金发碧眼的国度去大显身手,带走了不可带走的一切,留下了不要留下的所有。她成了腰缠万贯的穷女人。她忍受不了他残余在风中的铃声,搬了家,带着狗。遛狗成了她生活的全部,旱六晚五,风雨无阻。
狗儿为什么会突然不见了呢?是被拐?被骗?还是……她想到了最坏的结局,不寒而栗。无论怎样,要把它找回来。打1 1 0报警,登报,在收视率最高的电视节目上做滚动式寻狗启事,并许以重金酬谢……能做的她都做了,尽管这要花费几十万,她不在乎。
剩下的便是难熬的等待。每次电话响起都让她心惊肉跳,满怀希望地接通又满脸沮丧地挂断。两天后的午睡时刻,门外一阵熟悉的狗叫惊醒了神情恍惚的她。它自己回来了!不是做梦吧?她喜出望外地冲出,一把抱回家,像久别的情人。“宝贝,这两天你干嘛去了?想抛弃我吗?”她凝视着它,目光能洞穿一切。它不想掩饰,用疲惫而兴奋的表情告诉她:这两天我很快活,今天是特地来辞行的。此时,门外又传来一阵悦耳的狗叫声,它听懂了这爱的召唤,想挣脱主人的怀抱。她朝外看看,不远处站着一条与它同来的漂亮的雌狗。她明白了一切,这条忠诚的狗已背叛了她。她不动声色面无表情地给它喂了最后的午餐。它走出家门没几步便倒毙在路上。,
她委托最好的丧礼公司为它举行了最隆重最豪华的葬礼。灵堂上高悬着它憨态可掬、貌似忠诚的巨幅照片,两边是她亲自撰写的挽联:叛朋叛友不叛主,变犬变狗不变心。横批:忠诚不死。低回的哀乐如泣如诉填满全场,让人无悲亦生三分哀。②她一袭黑色长裙,神情肃穆地接受陌生来宾的陌生致哀。这时,她手机铃声急促响起,是金发碧眼的国度打来的。“嫂子,董事长遭遇车祸,生命垂危,希望您速来看看他。”她挂断电话,心里突然有种莫名的快意,仿佛这个葬礼不是为狗而是为他预先准备的。她沉思片刻,回了个短信:“ 。”
葬礼结束后,她到商场买回一个金发碧眼的布狗,给它起名为“忠诚”。
在小说的空缺处补写短信内容。
小说开头一段的景物描写有何作用?
赏析文中画线的两句话。
①她撕心裂肺地呼唤着,那声音,直如古墓响起的追魂声、索命咒。
②她一袭黑色长裙,神情肃穆地接受陌生来宾的陌生致哀。
小说的结尾耐人寻味,作者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
小说写了三个层面的“背叛”,试结合“她”的形象意义,做具体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