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4年四川贫困人口数居全国第六。尽管农村贫困人口已从2010年底的1356万人减少到2014年底的500万人,一年减贫120万人以上的成绩着实不易,但剩下的“最后500万”称得上是“贫中之贫”,大多地处偏僻、生存难自保、发展缺基础,依靠自身的力量无法维持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最基本的生活水准,成为了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下列属于我国社会中弱势群体的主体是( )
①遭遇灾祸的人群
②一些身患重病和身有残疾的人
③收入水平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城市居民
④农村贫困人口
A.①②③④ | B.①②③ | C.①③④ | D.③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