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被当时的人们称为“生物学领域的牛顿”,这主要是因为:( )
“议会采一院制或两院制,行政权由总统或内阁掌握,当日所写之宪法与下面一大群农村组织之关系极微,因为乡民的识字率一般认为只5%,农民只能集体指挥……传统的管制办法着重男人优于女人,年长的优于年幼,读书明理的优于目不识丁,这和全民投票的原则以及每一个人都有同等经济之机会不仅不相衔接,而且大相径庭。”这里评论的“宪法”最有可能是
1841年,英国辉格党政府首相墨尔本在一次内阁会议上就阁员之间的意见分歧表态说:“我实际上不在乎哪一个好,我在乎的是,不管我们对外说什么,我们要说同样的话。”后因托利党在议会选举中获得多数,墨尔本内阁辞职。这反映出,当时英国
从下表中可以得出的正确结论有
A.美国的国家结构是邦联制 B.美国是中央集权制国家 C.涉及全国性事务的权力都赋予联邦政府 D.州政府与联邦政府分享的政治权力相当
在古罗马的法律中引用了这样一个案例:在一个公共广场上,一名理发师为一名奴隶理发。有人在附近玩球,不小心用球砸到了理发师,导致他割伤了奴隶的耳朵。依据罗马法,在公共广场理发是错误的,因此,奴隶本人对该事件负责。这表明罗马法
隋唐均规定:“工商不得入仕。”……宋太宗在淳化三年(992)三月二十一日的诏书中,规定:“如工商杂类人内有奇才异行、卓然不群者,亦许解送”(《宋会要辑稿·选举》)。甚至还出现“有道释之流还俗赴举”现象。由材料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