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本来意义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体系,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等人的体系,是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还不发展的最初时期出现的……这些体系的发明家看到了阶级的对立……但是,他们看不到无产阶级方面的任何历史主动性,看不到它所特有的任何政治运动。”这说明科学社会主义
19世纪晚期,德国的现代进程中,经济的突飞猛进与政治民主发展滞后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
“巴黎公社是由巴黎各区普选的城市代表组成的,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其中大多数都是工人,或者公认的工人阶级代表,公社不应当是议会式的,而应当同时兼行政和立法工作机关。”由此可见巴黎公社政治体制的创新之处是:
根据1871年德意帝国宪法,普鲁士虽然有能力否定不利于它的议案,但是其他中、小邦也可以联合起来以多数票制服普鲁士,确保自己的权力不受侵犯,甚至只要巴伐利亚、萨克森和符腾堡三个邦联合起来,就可以否决对其不利的方案。这反映德意志帝国:
1875年法国宪法规定:“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用普选方式产生……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对此理解不正确的是:
近代法国产生了12部宪法,1789---1875年的近90年内,法国平均每七年更换一部宪法。这样频繁地更换宪法在各国中实属罕见,这反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