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上一个重要的条约规定“在中国进出口贸易中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这一条款( )
清代规定:“不得官于其乡五百里以内”(官员任职必须远离家乡五百里以外)。这一规定的直接目的是( )
《明史·职官志》载,自景泰后“六部承奉旨意,靡所不领。阁权益重……嘉靖以后,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六部由原来的政府最高职能部门,而沦为内阁属曹。这一变化反映了
钱穆在《国史新论》中写道“自经此项制度推行日久,平民社会,穷苦子弟,栖身僧寺,十年寒窗,也可跃登上第。”钱穆认为此项制度的意义是
《宋史•职官志》记载:“三司之职,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贡赋之入,朝廷之预,一归三司。通管盐铁、度支、户部,号曰计省,位亚执政,目为计相。”这说明北宋()
《盐铁论·水旱》载:“铁器,民之大用也。器用便利,则用力少而得作多,农夫乐事劝功。用不具,则田畴荒,谷不殖。”这体现了中国古代农业经济的特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