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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第一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国民享有人身、言论、著作、机会、结社等自由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第二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而成,独立行使司法权。
材料二: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各派力量纷纷建立政党,以争取议会中的席位。根统计,从武昌起义至1913年底,新成立的团体有682个,其中政党类型的团体312个。这些政党,有的无一定章程,也无固定组织,仅发一声明就渺无声息;有的党又为壮大声势而到处拉人,赠送党证。有些人今天此党明天彼党,飘忽不定;有些人为捞取实利,又身跨数党。各派政治力量都在共和的幌子下捞取政治资本。
1912--1913年参加国会大选的主要政党
党名 |
发起人 |
在议会中所占席数 |
政治派别 |
国民党 |
宋教仁 |
392 |
革命派 |
共和党 |
黎元洪 |
176 |
旧官僚 |
统一党 |
程德全 |
24 |
旧官僚 |
民主党 |
汤化龙 |
24 |
立宪派 |
材料三: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是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我个人也是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
——刘少奇
回答:
(1)材料一内容可能出自哪一部宪法?概括材料一中体现的宪法内容。
(2)依据材料二,指出民国初年中国出现哪些政治局面?这些局面说明什么?(4分)
(3)材料三中刘少奇为什么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抗争的依据?从三则材料的内在联系出发,你有何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