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等五港口英商,或不时来往,但不可妄到乡间任意游行,更不可远入内地贸易。…倘有英人违背此条禁约,擅到内地远游者,不论系何品级,即听该地方民人捉拿,交英国管事官依情处罪,但该民人等不得擅自殴打伤害,致伤和好。”该条文实质上
司马迁的《史记》记载了商王的世系,但长期以来并不能确定该记载是否真实。19世纪末20世纪初殷墟甲骨文的发现,证实《史记》的记载基本上是正确的。这说明
如果你是生活在公元前3世纪中期前的一位青年,你的债务无法追还,要进行诉讼你依据的法律是
小明同学要写一篇研究性学习的论文,他的参考文献中列出了以下几篇文章《地理与文明的关系》、《希腊城邦制度与民主政治》、《宽松自由的社会环境与古希腊文明》和《独特的自然环境孕育了古希腊文化》。据此推断,小明论文的题目应该是
在古希腊戏剧《伊昂》中,伊昂祈祷他的母亲是个雅典人,这样,依据雅典关于公民权的法令,他就可以从母亲那里获得自由演说的权利,“因为一个陌生人在这个城邦里必须让他的嘴象奴隶一样紧闭着,不能自由表达他的思想”。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早期罗马实行习惯法,贵族享有法律解释权。公元前5世纪中期,平民通过斗争迫使贵族同意成立由平民和贵族联合组成的“十人委员会”,制定了《十二铜表法》。该法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