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弗逊曾说:“自由政府是建立在猜疑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信任之上的。制宪者们精明地设置障碍,使权力不能集中在任何一个人或一个部门之手,以避免胡作非为或盲动。控制的办法主要是使每个部门都在别的部门中发挥一定作用,有能力延缓甚至阻止其它部门的行动”对该材料的准确解读是
美国黑人路易·惠吞在1953年的一篇文章中,记述了他在中国看到的情况。在东北的工业区,我看到少数民族的人民在各种工业部门里工作,他们担任着经理、管理员以及技术人员或者一般的职务。在大规模的训练班里,少数民族工人被培养成熟练的技工,劳动模范之中有许多人来自各个少数民族。这表明
1919年,梁漱溟指出:对五四运动中火烧赵家楼的学生第一要提起公诉,不公诉不足以维持民国初年刚建立的法治;第二要当庭特赦,不特赦不足以维护学生的爱国热情。下列各项表述中,与梁先生观点一致的是
1915年北洋政府颁布《权度(指度量衡制度)法》规定“权度以万国权度公会所制定铂铱公尺、公斤原器为标准”。为照顾各地传统习惯,将权度分为旧制和新制,两制同时使用,并规定“所有公私交易……之权度,不得用以外之名称”。这些措施
金耀基在《文化自觉、全球化与中国现代性之构建》一书中指出:“甲午一战,天朝再败于东邻维新之岛国日本,举国深感耻痛,中国知识精英于痛定思痛之余,在文化自觉上又进一层。”当时“在文化自觉上又进一层”指的是
欧阳修注意到地方政府中的腐败风气、“枉直乖错”;张载在本乡“以礼化俗”;吕大钧兄弟在蓝田建立“乡约”;范仲淹创立“义庄”等等。这些举措体现了儒家传统思想所追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