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互联网约租车(俗称专车)服务公司是在争议中成长的。近日,北京市交管部门约谈“滴滴专车”平台负责人,明确指出该公司推出的“滴滴专车”及“滴滴快车”业务,使用私家车运营违法。而法律专家则认为“法无禁止即可为”,监管部门应转变思路,创新管理方式,不应用原有的出租车管理办法约束互联网约租车服务,应不断完善法律来填补这一空白领域。
材料二;2015年2月,“滴滴”和“快的”两家互联网约租车服务公司宣布实现战略合并,不仅让激烈交战的打车市场得到整合,避免了过度竞争造成的资源浪费,从而进行真正的创新,也产生出一家拥有网络效应的绝对领军者,新公司将成为全球重要的移动出行平台。
日前,交通部首度确认互联网专车合法身份,肯定其创新服务模式,公开承认专车服务对满足运输市场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需求具有积极作用,同时要求各类互联网专车公司遵循运输市场规则,承担应尽责任,让乘客更加安心、放心出行。
(1)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标志,结合材料一,用政治生活的知识说明政府应如何依法规范互联网约租车服务
(2)运用经济生活的知识分析“滴滴”和“快的”合并的积极影响,结合材料说明政府和企业应如何促进专车服务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