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收养养子时,往往有“异姓不养”的规定。如明清律法都规定,若收养异姓子为嗣,则收养人和送养人都要被杖六十,其子归宗(即送回送养人家中)。与此规定不相关的是
“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其中最为和平、最为持久的征服。”以上对这句话理解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罗马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恩格斯说:“罗马法……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多数法律关系。”下列表述符合恩格斯论断的是:
内容丰富、体系完备,为后世法学奠定了理论基础,被尊称为“法律圣经”的古代法律文献是:
《罗马帝国发展史》指出,罗马帝国横跨欧亚非三洲,但帝国的行政人员很少。公元1世纪初只有百人左右,这百人将国家治理得很好。创造这一历史奇迹的关键是罗马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