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鲁木齐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30周年大会上,王震针对新疆形势提出了许多细则,“对于两种民族形成租佃关系的地区,减租时,一般应采取双方协商的办法进行,不应采取斗争方式,以免引起民族间的仇视”;“对于宗教寺院出租的土地,一般均应按照减租条例依法减租,但在执行中……群众要求减则减之,愿少减者则可少减,不愿减者可暂不减”。这些“细则”提出的主要依据是( )
1863年,李鸿章正全力准备进攻苏州太平军,上海27家洋行联名向他提出,愿意出资修筑一条从上海到苏州的铁路,“由此路以扫逆氛,其便捷轻利,莫有过于此者”。这从侧面反映出当时
罗马法规定,法定继承不得和遗嘱继承并用。凡是遗嘱有效时,就不使用法定继承。只有在死者生前没有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所立遗嘱上所指定的继承人已经先于立遗嘱的人死亡或拒绝继承时,才可按法定继承办理。这一规定
斯塔夫理阿斯诺在《全球通史·西方扩张时的儒家世界·中国文明的连续性》中说:“……儒家世界为中国所统治……是(一个)以农业为基础、具有内向(聚,编者注)性的社会。……中国文明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未曾中断的文明。”造成内向(聚)性的最主要原因是
数学史专家钱宝琮深入研究《九章算术》后,认为《九章算术》的编纂者对待数学的态度是:“掌握数学知识的人应该满足于能够解答生活实践中提出的应用问题,数学的理论虽属可知,但很难全部搞清楚,学者应该有适可而止的态度。”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从整体上说,中国大部分时间是重农不抑商,农业固然受到重视,但商业也并没有受到抑制,私人工商业一直有充分发展的空间。”能为这一观点提供佐证的是 ①商鞅变法“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②汉高祖“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 ③宋太宗“贩夫贩妇细碎交易,并不得收其算” ④明清“商贾捐资,建设会馆,便往还而通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