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办原意是采买人员,指清朝末期的1800年—1910年,受雇于外商并协助其在中国进行贸易活动的中间人、经理人。买办是外国资本家认为忠实、得力的人物;买办为外国资本家服务,受到外国资本家的“培育”;买办违法犯罪,因受雇于外商企业,可以在治外法权庇护下,逃避中国法律的制裁。据此可知买办( )
1852年太平天国发布《奉天讨胡檄布四方谕》,1911年湖北军政府发布《奉天讨胡檄》。这表明
晚清重臣端方上奏朝廷称:要消灭革命党人,“唯有于政治上导以新希望”。他所指的“新希望”是
唐德刚在《晚清七十年》中指出:“首都沦陷之后,瓜分之祸,竟随之消失。她闯下如此滔天大祸之祸,竟然寸土未失。最后只赔了银子了事,不能不说是外交上的一个奇迹!”与该奇迹有关的是
《光绪朝东华录》载清末颁布的一份懿旨称:“嗣后乡试会试及科举考等,悉照旧制,乃以四书文试贴经文策问等项分别考试。经济特科,易滋流弊,并着既行停罢。”与这一懿旨的颁布有直接关系的历史事件是
梁启超对甲午中日战争曾有过入木三分的评论:“吾国四千年大梦之唤醒,实自甲午战败割台湾、偿二百兆始。”这表明甲午中日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