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时,刺史巡察郡国以“六条问事”考查郡县长吏。第一条是诏问“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另外五条分别是打击地方豪强“侵渔百姓,聚敛为奸”、“怒则任刑,喜则淫赏”、“苟阿所爱,蔽贤宠顽”、“恃怙荣势,请托所监”、“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等行为。这一举措的根本目的在于( )
A.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 |
B.限制土地兼并,削弱豪强势力 |
C.阻止农民破产,增加政府收入 |
D.防范官员腐败,稳定社会秩序 |
汉武帝时,刺史巡察郡国以“六条问事”考查郡县长吏。第一条是诏问“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另外五条分别是打击地方豪强“侵渔百姓,聚敛为奸”、“怒则任刑,喜则淫赏”、“苟阿所爱,蔽贤宠顽”、“恃怙荣势,请托所监”、“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等行为。这一举措的根本目的在于( )
A.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 |
B.限制土地兼并,削弱豪强势力 |
C.阻止农民破产,增加政府收入 |
D.防范官员腐败,稳定社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