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份起,广州市对居民用水实施阶梯水价方案.具体方案如下表:
阶梯用水量 |
水价 |
第一阶梯(每户用水量26吨以下,含26吨) |
1.98元/吨 |
第二阶梯(每户用水量27~34吨,含34吨) |
2.97元/吨 |
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34吨以上) |
3.46元/吨 |
以上方案适合4人以下(含4人)的家庭,如:一个4口人的家庭一个月的用水量是30吨,那么其中的26吨水按第一阶梯水费计算,而超出26吨以外的4吨水则按第二阶梯的水费计算.
而家庭中每增加一人,在第一阶梯用水量相应增加6立方米,第二阶梯用水量上、下限应增加6立方米,超过第二阶梯用水量基数上限的计入第三阶梯水量.以此类推.
(1)如果一个广州的三口之家,6月用了18吨水,请按阶梯水价的方案计算,这家人6月份应缴水费多少元?
(2)张强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一起住在广州,6月份,他们家共用水35吨、请按阶梯水价的方案计算,张强家6月份应缴水费多少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