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计算机课时,同学无意间记住了你的邮箱密码,偷看了你的电子邮件,被你发现后立即报告老师。 判断( ) 理由:
凡我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
隐私和丑事是一回事都受法律保护。()
尊严权是有人格的人享有的权利,那些违法乱纪的人不享有人格尊严权。()
盗用和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行为。()
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