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说:“(人)性比于禾,善比于米,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为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为善也。……天生民性,有善质而未能善,于是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下面说法中,最符合材料本意的是( )
1689年《权利法案》和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共同之处在于
1787年费城会议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规定:合众国不得授予贵族爵位。反映了美国宪法的主要原则是
1649年1月,英王查理一世在审判法庭上说:“国王是世袭。已经有一千多年了,你得告诉我究竟是什么权威传我来的……我愿意用下议院的公平的权利。不敢吼于在场的任何人……必须有贵族,才能构成议会,但是贵族在哪里呢?”这反映了当时英国
恩格斯指出,任何新的学说“必须首先从已有的思想材料出发,虽然它的根源深藏在经济的事实中”。最能印证其主旨的是
罗马法规定:当事人若不向法庭提起诉讼,法庭即不予受理;一个人除非被判有罪,否则即是无罪之人;一个被控有罪的人,可在宣判前为自己辩护;法官审判应重证据等。这些规定后来成为现代法治的重要原则。下列各项中,符合上述规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