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让制理论是列宁在苏俄新经济政策时期提出的一种国家资本主义的理论。什么是租让制?列宁说:“租让制就是同先进国家的资本主义的联合”,“这是同先进国家中的先进财政资本的经济合作、联合、合同”。列宁提出实行“租让制”的主要目的是( )
唐朝法律允许百姓以击登闻鼓、拦御驾、街衢拦官、投匦方式等非常规方式申诉冤情,如所述属实,则不会受惩罚,“如有不实者,各合杖八十”。这主要说明()
唐初唐太宗命高士廉修《氏族志》,将李唐皇室的李姓列为第一等,外戚次之,山东士族为第三等;宋代的《百家姓》开篇则是“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将皇室赵姓排在第一位。上述现象不能说明()
有学者认为“历代封建王朝每一次循环的结果,都使得中枢机构原权力更分散,皇帝的权力更加强。这种不断地转移与分散,是封建国家权力运行的基本规律。”与此背离的是()
任何官僚组织为了发挥正常的管理效率,都必须建立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章制度,即使是专制君主也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尊重官僚组织的活动规范和规章制度。最能反应上述现象的政治制度是
分化削弱宰相的权力,是古代中国皇帝实现个人专制的一贯做法。宋代行使宰相权力的“中书门下”主要行使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