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刘辅传>注引孟康说:“中朝,内朝也。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也。”这一制度的设置
商鞅强调“轻罪重罚”,主张“以刑去刑”,对此韩非子评论道:“公孙鞅之法也重轻罪。重罪者人之所难犯也,而小过者人之所易去也,使人去其所易无离其所难,此治之道。夫小过不生,大罪不至,是人无罪而乱不生也。”对“轻罪重罚”评价错误的是:
商鞅变法法令规定:“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未利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奴).”其反应的直接思想是:
战国时期,变法改革成为一股强大的时代潮流。以下变法改革在各国兴起的原因不正确的是:
“吾国匹头(布匹)市场,完全为英日之势所占,国货出品不多,行销亦不及英日货之旺盛。自(1925年)五卅惨剧发生,提倡国货不遗余力,于是呆滞不动之本国布顿见活动。”材料表明
1889年湖广总督张之洞指出“机器纺纱布局司机者,一人掌管数机,须终日直立奔走,缠足者不能为也;机器缫丝局其司盆者,亦须久立,缠足者亦不便。”此事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