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者评价古罗马某部法律时指出,“几乎所有残存的文本看起来都具有土生土长的特点,这同留传下来的传统说法相一致;平民们所寻求的不是改革法律,而是公开法律。”据此推断这部法律( ) ①应为《十二铜表法》 ②突破了公民法的局限 ③是罗马习惯法的汇编 ④标志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
亚里士多德在《雅典政制》中说,雅典议事会的成员由400人改为500人,每(地区)部落出50人,而在以前,每(血缘)部落则出100人。上述变化发生于
公元前5世纪中期,罗马共和国先后铸造出十二块铜牌,详细列出民法、刑法、诉讼程序等许多方面内容,公布于罗马广场,史称《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的颁布
罗马帝国的建立者屋大维的顾问叫苦不迭:“麻烦在于人口众多,管理事物繁杂。因为公民包括了各族和能力上形形色色的人。他们的秉性和愿望更是千差万别。所以统治起来困难之极。”罗马帝国于是通过一系列的司法实践,形成了
推动罗马法由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的主要动力是
《十二铜表法》规定:如债务人仍不能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可以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但重量最多十五磅,愿减轻者听便。由此可知《十二铜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