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太平军兴起后,各省多以镇压太平军为借口,截留田赋,以备急需。《辛丑条约》签订后,因赔款数额巨大,中央无力偿还,遂将赔款数额分摊于各省,于是各省便以分担赔款之名而获得就地自由筹款之权。及至民国初年,因时局动乱,各省田赋多被地方军阀擅自截留或挪用。上述材料实质上表明了从晚清到民国初年( )
《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中国历史上又一个新王朝的开始。下列批驳这一观点最有力的依据是
1954年9月21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人民民主政治发展的新阶段》的社论。该社论所说的“新阶段”开始的标志是
1982年宪法序言中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序言中“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是指
我国人口特别少的33个少数民族,如基诺、络巴等,在全国人大都有1位人大代表的名额,由此可见
“任何民族都是有自决权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事。历史的发展使我们的民族大家庭需要采取与苏联不同的另一种形式。每个国家都有它自己的历史发展情况,不能照抄别人的。”为此,新中国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