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规定,御史上任后百日必须弹人,否则就要罢黜为外官或受罚俸处分,名为“辱台钱”。元世祖明确规定“凡有官不勤于职者,勿问汉人回回,皆以论诛之,且没其家。” 明太祖甚至亲创了“剥皮实草”的酷刑惩治犯脏满六十两以上的官吏。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