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我国首次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正式成立。我国探索行政区划与司法辖区相分离的体制是为了①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水平②保证我国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执法③保障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④保障法院和检察院行使权力不受其他国家机关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