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3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共判处5人死刑,5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4人无期徒刑,22人有期徒刑。从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看,他们的行为( )
A.应受刑罚处罚 | B.扰乱了社会秩序 | C.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 D.触犯了刑法 |
2014年5月23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共判处5人死刑,5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4人无期徒刑,22人有期徒刑。从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看,他们的行为( )
A.应受刑罚处罚 | B.扰乱了社会秩序 | C.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 D.触犯了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