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8年5月,俾斯麦提交的“反对社会民主党企图危害治安的法令”草案遭到帝国议会否决。不久,按照俾斯麦的要求,联邦议会解散了帝国议会并重新选举。10月19日,新一届帝国议会以221票对149票通过了该法令,经皇帝批准,21日起法令生效。这件事反映了当时德意志帝国( )
著名学者钱乘旦认为:在现代化推进的过程中,在“抗拒”与“接受”之外,“还有第三种可能性,它接受现代化是为了控制现代化,让它为维护传统的价值取向服务”。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符合上述观点的是
《从法国大革命看法兰西民族的一种文化特性》一文的作者说:“法国革命者在谈人权的‘人’字时是非常抽象的,不带任何种族、宗教、国家乃至阶级的差异。不长时间就给包括新教徒、犹太人在内的几乎所有法国人公民权……在不太长一段时间里实现了普选制和人民大众的政治参与权,并且彻底的摧毁了封建大地产而让广大农民得到了自己的小块土地。”据此判断,该文作者认为法国人在革命的价值取向上更侧重于
“一棵树生长出来,它的基本特性,在此树前早已存在。所以,一事物必须是合乎某种理才能出现,比如马生牛,断无此理。”这段文字所体现的思想是
“垂相给、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上述制度的优势不包括
《晏子春秋·内篇杂上》记载:“景公之时饥,晏子请为民发粟,公不许。当为路寝之台。晏子令吏重其赁(赁:工钱)……三年台成而民贩。”下列选项中,最类似晏子施政方略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