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人有缺点并不可怕,关键是能够正确对待自己的优点,以己之长比人之短。( )
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是一种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法定义务是由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国家法律规定的。
自觉履行公民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由于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 民的基本权利。
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