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哲学家康德提出“人的理性为自然立法”的思想。因为在康德看来,人心并不是消极接受感官材料,而是主动整理并构建材料,因此人类能够认识的客观的存在,乃是与人心的基本结构相符合的那种客观的实在。这一思想( )①否定了物对心的决定作用 ②承认了意识的能动作用③否定了真理具有相对性 ④否认了意识是人脑的产物
2010年9月26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题为《2009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的白皮书中指出:截至目前,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234件,行政法规690件、地方性法规8800件,已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和人权保障法律制度。白皮书列举了大量数据和事实,从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人权的司法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特殊保护等7个方面阐述了中国人权事业的新进展。材料表明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②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具有法律保障 ③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 ④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联合国将志愿者定义为:“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的活动者。”我国当前志愿者遍布城乡,他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与我国“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一脉相承。他们的行为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赞许,正如印度古谚“赠人玫瑰之手,经久犹有余香”。志愿者的行为体现了①贡献和索取的统一 ②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统一 ③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统一 ④社会和个人活动的统一
当下城市建设中因征用土地、拆迁房屋引发的矛盾频发,抗拒拆迁的“钉子户”频现。有人指出:“如果干部把群众视为钉子,就把自己当成了锤子,用锤子去砸钉子,钉子永远是钉子;如果把群众看成亲人,付出真情去温暖,再坚硬的冰也会融化,再不配合的群众也不会变成钉子户。”这说明①现实生活中的许多矛盾都是人为臆造的 ②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是不可分割的 ③观念的转变决定了矛盾性质的转化 ④价值观对人们的活动具有导向作用
《国语·郑语》记述了史伯关于“和”的论述:“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它平它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表明①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 ②事物内部的差异性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③对立统一推动事物的发展 ④矛盾主次方面可以相互转化
2011年5月28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指出,要大力营造敢于怀疑批判和宽容失败的环境,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和创新。这一论述的哲学依据是①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重要条件 ②旧事物是新事物变化发展的基础③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④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