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前期规定“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后期则规定:“中县户满三千以上,置市令一人、史二人,其不满三千户以上者,并不得置市官。若要路须置,旧来交易繁者,听依三千户法置”。由此可见唐后期( )
A.市的建置制度已有所调整 | B.县不满三千户绝不许设市 |
C.市的交易不再受官府监管 | D.只有州县所在地才许设市 |
唐前期规定“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后期则规定:“中县户满三千以上,置市令一人、史二人,其不满三千户以上者,并不得置市官。若要路须置,旧来交易繁者,听依三千户法置”。由此可见唐后期( )
A.市的建置制度已有所调整 | B.县不满三千户绝不许设市 |
C.市的交易不再受官府监管 | D.只有州县所在地才许设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