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小题。
她跟他居住在美丽的香格里拉的一幢小木楼里。他是一位小提琴演员,音乐,仿若就是他的生命。
每天清晨,一觉醒来,他都会跟尚在梦中的她吻别,独自到楼下的河边练琴。而她总会在他悠扬的琴声中醒来,起床为他准备早餐。
然而,不幸,总是伴随着幸福降临。
这天早上,她尚在睡梦中,突然被一阵刺耳的噪音吵醒。噪音,正是来自于他拉琴的河边。她惊讶,一向练琴宛如天籁之音的流连,怎么会拉出这种难听的琴音?
拉开窗,他仍在楼下。他似乎浑然不觉,仍旧像往常一样,忘情地投入在演奏中。
惊疑,一阵阵袭来。她快步来到他身边,疑惑地问他,亲爱的,你的小提琴是不是出了问题?
他似乎被吓了一跳,小提琴?没有什么问题呀。
他张着大嘴,跟她讲话时声调高得吓人,一切的一切,都那么奇怪。这是她往日从未曾见过的。
她只会更加心生疑虑,难道,是他的耳朵出了毛病?
那一天,她故意走在他身后和他说话。她的声音很小:“父母最近身体不太好,我们一起去看望他们好吗?”
以往,他一向都对父母身体极为关心的。但这一次,他竟然一声不吭,就像没听到。
果然,就在那天下午,跟她和他都是好友的医生榛证实了她的疑惑。榛把她叫到一边,语气十分严峻,你先生的耳朵出了问题,他的听力下降得非常厉害。
明知事实如此,她却不相信这是真的,急着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榛摊摊手,表示无可奈何,也就是说,也许用不了多久,流连就什么也听不见了。
她的脑子嗡的一声,差点晕倒:对于一个依靠敏感听觉去创作人生的音乐演员来说,耳聋,代表着他将彻底告别自己钟爱的音乐生涯。
可榛,这位优秀的耳科医生都表示束手无策,绝望便袭遍了她的全身。
她没有告诉他耳聋的坏消息,她一如既往地陪伴在他身旁,做他忠实的听众。
幸好,他对自己的听力并没有怀疑,他每天仍然兴致勃勃地去河边拉琴。她则每天强装笑颜,暗地里,却到处打听医治耳聋的办法。
榛给了她一个好办法,他建议她在流连他彻底失聪前,先去学习手语和唇语。因为耳聋之后,随之而来的将是语言障碍,最后导致又聋又哑。
她明白,倔强的他一旦失去音乐,会发疯的,她得早点劝慰他,必须先学会与聋哑人交流。
她偷偷学起了手语和唇语。进步非常神速,几个月后,她已经能熟练地与聋哑人对话交流了。而此时的流连,已经濒临彻底耳聋的边缘。他虽然仍旧坚持每天去河边拉琴,可他似乎也明白,自己身上出了问题。
一天早上,他的脸色突然变得难看起来,他对她说,最近许多人开始对他的音乐水平持起了怀疑态度,为了证实自己的实力,他将随演出团到外地进行演出。
听了他的话,她自然十分着急,不,你不要去管别人说什么,在我心目中,你永远都是最棒的。
他哼了一声,他当然知道他是最棒的,可是许多人不这样认为,他要证明给他们看。
不论她怎么劝,他都执意要去外地演出。第二天,他就悄悄买好了机票,只给她留了张字条就跟随演出团出发了。她又急又气,却又毫无办法。
噩耗,是在半个月后得知的。那一天,她突然接到演出团的电话:流连,也就是你先生,半个月前住院了,经诊断为血癌晚期。
接到电话,她早已天旋地转。当晚,她乘坐最快的航班赶到他身边,可三个小时前,他已永远闭上了眼睛。望着他毫无血色的脸庞,她当场晕厥。
醒来时,榛站在她的床前。
突然,她想起了什么,问他,流连不是只患了耳聋吗?怎么会这样呢?
榛默默地掏出一封信,说,这是流连留下的,你看看吧。
信上,是他歪歪扭扭的笔迹:
亲爱的颖:
原谅我独自一人先一步去了天堂。其实早在一年前,我就已经被确诊患了血癌。我知道,这种病对于医学界还是一个难以攻克的难题,与其让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等死,我更愿意与你共同度过剩余的时光。我并没有耳聋,请原谅我欺骗了你,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你就不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会手语和唇语,亲眼看到你能用手语与别人交流,我彻底放心了。你知道吗?将要耳聋的不是我,而是你呀……我们在举行婚礼时,我就从你父母那里得知,你先天性的耳疾会使你在30岁时失聪,我担心我离开后,你无法独自去面对这无声的世界,所以编造了这个谎言!最后,我想告诉你,榛是个好男人,我们没结婚前,他一直暗恋着你。我想,他以后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泣别,你的流连
看完信,泪,早已淌满她的双颊。
多年以后,她与榛举行了婚礼。红地毯上,两人的手中不约而同挽着的,是一把美丽的小提琴。
小说中的流连是怎样一个人?
小说有几处令人意料之外的情节安排,请分别指出。
榛是小说中着墨不多的人物,但又不可缺少,为什么?请简要说明。
这篇小说不同版本的标题不一样,一个是《遗嘱》,一个是《爱,不会失聪》,你认为哪一个题目更好?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