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临时约法》的最大不足是缺乏“妥协精神”。参议院又无实际力量来确保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服从约法,而袁世凯又决非是中国的华盛顿,这不免成为后来约法屡被践踏的一大因素。民主宪政应在各方力量的支持下稳步推进,与其制定不切实际的完美规则,不如先制定各方都可接受的条文。否则,对权力的划分和制约都难免成为一纸空文。
——孙夏冰《<临时约法>与美国宪法的比较阅读》
材料二:(辛亥革命前,孙中山)对推翻清朝后的制宪进程作过合理的安排,准备循序渐进,分三期完成……见让位于袁,便另订《临时约法》,集权于责任内阁,限制总统权力,且要袁立行宪政;这种罔顾国情、视人立法、以国家大法为政治斗争武器的行为,有违客观、 公正的立法精神。综观民初政情,《临时约法》成了总统与内阁、政府与议会、中央与地方、军事与民政诸多冲突的根源,最终导致孙袁决裂、二次革命和护法战争。其后,南北混战,武夫称雄,《临时约法》,终成废纸。
——范福潮《<临时约法>为什么会成为废纸》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临时约法》和1787年宪法的异同点。
(2)据材料一、二归纳《临时约法》缺乏“妥协精神”的表现与影响。美国1787年宪法如何体现了“妥协”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