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奏折是清朝官员向皇帝上呈的机密文书,亦称密折。明朝及清初制度,官员向皇帝奏事,公事用“题本”,私事用“奏本”,两种文书都具有公开性,要经通政使司阅览、登录,内阁票拟,通常在皇帝审阅之前其内容已为外界知晓,致使上奏人不便畅所欲言,下情不能完全上达,而且往来周转,耽误时间。自康熙时起,开始出现奏折这一新的文书形式,上奏人撰写奏折后不得泄密,不经过其他机构、官员,直达御前。奏折起初的用途,主要是让一些在外公干的近臣汇报地方情况和官民舆论,皇帝阅后在原折上朱批发回,顺便交代新的任务。
雍正帝即位后,进一步扩大奏折的使用范围,规定内外大臣对属于机密、紧急的事务均可先以奏折上闻,然后再写题本作为正式报告。奏折撰写人不仅包括高级官员,一部分中下级官员经皇帝批准后也获得了此项权力。按照雍正的要求,他们对政务利弊、吏治勤惰、上下级官员及同僚品行、百姓生计、地方风俗各方面事务,凡有重要问题,不必等到完全核实,即可先在奏折中“风闻”上报。为加强保密性,对奏折的缮写、呈递过程都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如有违犯要受到严厉处分。这样奏折逐渐成为清朝最重要的官文书,题本、奏本则变成例行公事。
——摘编自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1)依据材料,概括指出从康熙到雍正时期奏折制度的主要变化。
(2)依据材料,简析奏折制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