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的《权利法案》规定:未经议会同意,国王无权废除法律或停止法律的执行;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征税;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在和平时期维持常备军;议会必须定期召开;议员的选举不受国王的干涉。
材料二、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全部立法权,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联邦国会得以随时规定和设立的各种低级法院”“众议院独立拥有审理一切弹劾权案的权力”“总统对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每件法案,有否决权,但国会如果有三分之二的议员再次通过,法案即成为法律”“最高法院具有监督立法、解释一切法律的权力:法官由总统任命,但必须得到参议院的同意,其任职是终身的。”
(1) 从材料一中你能归纳出什么?该文献促进英国形成了什么制度?
(2) 从材料二中你能归纳出什么?它表明美国的政治体制与英国有何不同?
(3) 材料二中的思想与与什么运动有关?你有何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