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这一做法有利于 ①消除城乡发展差别,加快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②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繁荣③加快土地合理流转,提高农业土地利用效率 ④改变土地所有性质,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