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要式买卖”是罗马法移转所有权最古老的方式。采用“要式买卖”时,当事人(主要是罗马市民)必须亲自到场,并由已达婚龄的市民五人出场作证,另由一已达婚龄的市民为司秤人。买卖时,由司秤人持秤,买受人一手持标的物或其象征物,一手持铜块说:“依照罗马法律,此物应归我所有,我是以此铜块和秤买来的”。说毕,以铜块击秤,随即交给出卖人,买卖就告成立,买受人立即取得所有权。材料表明,罗马法的特征是
下列关于美国联邦制政府建立后政治状况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共和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任何法律”。材料强调 ①联邦法律的至上性②国家的统一③权力的制约与平衡④民主原则
美国总统尼克松和克林顿都曾到过或险遭弹劾,根据1787年美国宪法的规定,拥有对包括总统在内的文官提出弹劾权力的是()
由“原则民主”向“程序民主”演进,是近代美国民主政治制度的突出特点。为美国“原则民主”(指自由、平等原则)奠定思想基础的文件是()
下列哪些不符合美国宪法的“制约和平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