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穆指出,起于元代的行省制度与中央集权不同,“实近似于一种变相的封建,乃是一种分权统御制也”, “此种制度在平时足以障碍地方政事之推进,而增加地方与中央之隔阂;而待一旦中央政权削弱,各行省转易成为反抗中央,分区割据之凭藉。”他认为行省制度在元代
2008年湖南大学抢救性回购2000余枚流落海外的秦简,保护研究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这批秦简成为珍贵的实物资料。其中可能涉及的政治制度有①皇帝制度 ②察举制度③郡县制度④算赋口赋制度
秦朝时期的军国大事,一般先由丞相、御史大夫和诸卿进行朝议,最后由皇帝裁决。这一做法使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蕃屏周。”说明西周实行分封制度的主要目的是
“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能受理。譬如有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这一描述主要说明罗马法
下图是签订《南京条约》后的情景图,这一事件及此后可能出现的历史情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