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百善孝为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结构的变化,养老问题和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突出摆在国人面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结构的变化,在城市里,我国有65%以上的家庭存在“老养小”的现象,有30%左右的成年人依靠父母为其支出部分甚至全部生活费。为解决这一问题,更好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2014年杭州市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草案)》拟提交会议讨论,把“不许啃老”、“常回家看看”上升到法律地步,明确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
结合材料,运用“寻觅社会的真谛”的相关知识,阐明杭州市修订《杭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草案)》的哲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