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3月5—1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了财政部《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所作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所作的《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据此问题
审议并通过上述工作报告,表明全国人大在行使
①立法权 ②决定权 ③任免权 ④监督权
我国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说明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②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权力机关
③全国人大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
④我国的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接受它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