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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骥,字尚德,郯城人。举洪武二十六年乡试。入国学,居三年,授户科给事中。时关市讥商旅,发及囊箧,骥奏止之。寻坐事免。建文时,荐起新乡知县,招流亡,给以农具,复业者数千人。内艰去官,民相率奏留者数四,不许。永乐初,服阕,改知东安。事有病民,辄奏于朝,罢免之。有嫠妇子啮死,诉于骥。骥祷城隍神,深自咎责。明旦,狼死于其所。侍郎李昶等交荐,擢刑部郎中。奏陈十余事,多见采纳。坐累,谪役保安。
建文时,荐起新乡知县,招流亡,给以农具,复业者数千人。内艰去,官民相率奏留者数四,不许。永乐初,服阕,改知东安。事有病民,辄奏于朝,罢免之。有嫠妇子啮死,诉于骥。骥祷城隍神,深自咎责。明旦,狼死于其所。侍郎李昶等交荐,擢刑部侍郎。奏陈十余事,多见采纳。坐累,谪役保安。
洪熙时,有诏求贤,荐为御史。陈经国利民十事,仁宗嘉纳。宣德五年巡视仓场,军高祥盗仓粟,骥执而鞫之。祥父妾言,祥与张贵等同盗,骥受贵等贿故独罪祥。刑部侍郎施礼遂论骥死。骥上章自辨,帝曰:“御史即擒盗,安肯纳贿!”命偕都察院再讯,骥果枉。帝乃切责礼,而复骥官。其年十一月,择廷臣二十五人为郡守,奉敕以行。骥授河南知府,肇庆则给事中王莹,琼州则户部郎中徐鉴,汀州则礼部员外郎许敬轩,宁波则刑部主事郑珞,抚州则大理寺正王升,后皆以政绩著。
河南境多盗,骥为设火甲,一户被盗,一甲偿之。犯者,大署其门曰盗贼之家。又为《劝教文》,振木铎以徇之。自是人咸改行,道不拾遗。郡有伊王府,王数请嘱,不从。中官及校卒虐民,又为骥所抑,恨甚。及冬至,令骥以四更往陪位行礼。及骥如期往,诬骥后期,执而桎梏之,次日乃释。骥奏闻,帝怒,贻书让王,府中承奉、长史、典仪悉逮置于理。
骥持身端恪,晏居虽几席必正。莅郡六年卒,年七十。士民赴吊,咸哭失声。
(选自《明史.李骥传》)
对下列句子划线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寻坐事免坐:因犯……罪 |
B.骥受贵等贿故独罪祥罪:问罪 |
C.大署其门曰盗贼之家署:题写 |
D.骥奏闻,帝怒,贻书让王闻:听见 |
下列各组句子中,划线词的意义和用法不相同的一组是( )
A.明旦,狼死于其所某所,而母立于兹 |
B.军高祥盗仓粟,骥执而鞫之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 |
C.振木铎以徇之焉用亡郑以陪邻 |
D.府中承奉、长史、典仪悉逮置于理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 |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李骥关心百姓疾苦。像对狼咬死孩子的事件他曾向城隍神祷告,并深深自责。 |
B.李骥关心国家的发展。如被提拔为刑部郎中时曾上书陈述了十多件事,多被采纳,推荐为御史时,曾陈述治国利民的十件事情,仁宗赞许并采纳。 |
C.李骥勇于捍卫自己的权利。如当刑部侍郎施礼定李骥死罪时,李骥上奏为自己辩护,最后证明果然是冤枉的;对无故被伊王府拘禁一事,李骥上书,皇上发怒,写信让伊王将府中承奉、长史、典仪都逮起来交给法官处理。 |
D.李骥行为端正,平日闲居在家,即使是矮桌子和席子也一定摆正了。做河阳知府六年后去世,以政绩卓著闻名。 |
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每题5分,共10分)
(1) 永乐初,服阕,改知东安。事有病民,辄奏于朝,罢免之。
(2)及骥如期往,诬骥后期,执而桎梏之,次日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