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4日,“人民网2014年度责任公民评选”揭晓仪式在人民日报社举行。通过微博为全镇4800余名学生募捐新棉衣的云南彝良荞山田坝小学校长潘修明,24年来义务为老人代购生活用品,办理各种生活小事的乡村邮递员熊桂林,关注西部的志愿者自发组织的民间公益性助学组织青海格桑花教育救助会等荣获“2014年度责任公民”称号。他们之所以能荣获“2014年度责任公民”称号,是因为他们
①正确处理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
②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③无私奉献,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④不计代价与回报地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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