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对罗马法做如下评价:“罗马法的发展基本上不是按立法程序制定的,也不是君主个人独裁意志的结果,而主要是凭借裁判官的审判实践和法学家的理论活动,在改造和继承旧有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上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可见罗马法( )
利玛窦在《中国札记》中说:“虽然我们已经说过中国的政府形式是君主制,但……它在一定程度上是贵族政体……如果没有与大臣磋商或考虑他们的意见,皇帝本人对国家大事就不能作出最后的决定……所有这类文件都必须先由大臣审阅然后呈交给皇帝。”利玛窦认为中国明朝时
苏洵在《田制》中指出:“耕者之田资于富民……而田之所入,己(富民)得其半,耕者得其半。”这反映的是
八卦(见图)是我国古代的一套有象征意义的符号,卦字的右边“卜”字,是象形,表示在地上竖杆子,右边那一点是太阳的影子。“卦”字左边的“圭”字是尺子,用来测量影子的长度位置。通过长期测量,劳动人民掌握了春耕秋收的各种季节规律。这表明
清朝学者万斯大说:“古之时,诸侯之嫡长子为世子,嗣为诸侯;其余支庶之后,族类繁多,惧其散而无统也,因制为大宗小宗之法。”材料主要说明了
揭露了物质与能量的相当性,为原子能的利用奠定理论基础的是